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
陈相明等六名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二○○九年一月四日自贡市自流井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取消试用期,任命:
陈相明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永惠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石东红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建设局副局长;
卢三彬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农林局副局长;
张德春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五星街办事处副主任;
陆 林同志任自流井区檀木林小学校副校长。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