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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公安分局简介
2009年08月18日 【浏览字号:   来源:自流井区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

        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区分局于1949年12月建立,1955年3月正式命名,现址自流井区珍珠寺路192号,有民警职工290名,内设8个室(中心)、所、大队和9个辖区派出所。辖区系自贡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人口密集、商贸繁荣、交通便利、治安复杂。自成立以来,分局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忠实履行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能职责,坚持走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道路,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卓有成效。从肃特、镇反、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到积极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开展“处法惩邪”工作,维护政治社会稳定;从扫毒禁娼、持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各类多发性刑事犯罪、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保持良好社会治安秩序;从加强“110”接处警工作、推行社区警务到勤务运行机制改革、“三基”工程建设,夯实基础工作,增强警务效能,服务经济建设;从深化人民满意创建活动、行风评议到开展“三项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较好地完成了各个历史时期的公安保卫工作任务,有效地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为自流井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近年来,分局积极开展大练兵、警务机制改革,“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公安系统的前列,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历年来,分局及各部门受到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表彰156次,荣记集体三等功以上14次;民警有399人次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个人,56人次荣记个人三等功以上,4人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全局几代公安干警,前仆后继,以一片赤诚和满腔热血铸就了60个春秋的光辉篇章。60年风雨征程,是一部无私奉献的史诗,是一幅闪烁功勋的画卷。今天的自流井区分局将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强化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迎接新时期的新挑战,不断开拓创新,奋勇进取,为自流井区的社会稳定和谐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影响社会治安稳定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公安法制建设,开展内部执法监督,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和国家赔偿等案件。
(四)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组织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七)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八)实施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九)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掌握、分析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实施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二)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民警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违纪案件。
(十三)组织管理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制定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
(十四)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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