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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备案办理程序
行政许可 【浏览字号:   来源: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区分局禁毒大队


事项依据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全社会
办理条件 1.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2.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3.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办理手续 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或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申请表》。
办理流程 1.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手续”1-4所列);
2.禁毒大队对申请进行审核;
3.分局分管领导对申请进行审批;
4.填发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办理时限 1.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三个工作日内办理
2.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工作日内当日办理。
费用情况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813-4703125
监督电话 0813-4703114
办理地点、邮编 自流井区珍珠寺路192号 邮编:6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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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查询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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