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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经营许可
农业 【浏览字号:   来源:自流井区农业执法大队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0条和第29条;
《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21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条件
办理手续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种子仓库200平方米以上,种子检验用房40平方米以上,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大田用种的,还应当具备种子晒场200平方米以上或者有种子烘干设备;
3、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1名以上。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大田用种的,还应当具备种子贮藏保管和种子加工技术的人员1名以上,中级以上农业技术职务人员2名以上。
4、以上材料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5、现场勘验意见书。
办理流程 审核证件-领取申请表-填表指导-审核批准-交费-数据录入-上网附码-确认校核-领取证书
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费用情况 暂不收费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8111302
监督电话 8101151
办理地点、邮编 自流井区政务中心农林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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