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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林业 【浏览字号:   来源:自流井区农业执法大队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7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条件 有驯养繁殖经营场所;有合法的野生动物来源渠道;驯养单位有相应的兽医师及驯养人员;有相应资金。
办理手续 1、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2、拟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
3、经营场地、资金、技术人员材料;
4、申请单位法人证书或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以上材料涉及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一式四份;涉及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一式三份。
办理流程 审核证件-领取申请表-填表指导-审核批准-交费-数据录入-上网附码-确认校核-领取证书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费用情况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8111302
监督电话 8101151
办理地点、邮编 自流井区政务中心农林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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