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自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用工单位参加养老、工作、生育保险(含登记、变更和注销)
社会保险 【浏览字号:   来源:自流井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事项依据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七、八条;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原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二条,《自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第二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
办理手续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及职工《居民身分证》及复印件;5、《用工合同(或聘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职工增加减少申报表2份。
办理流程 到统筹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现场办结
费用情况 自价费(2001)79号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9时-12时, 13时-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2101621
监督电话 2103102
办理地点、邮编 自流井区政务中心社保局窗口 邮编643000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备注

发表评论
 


 
| 自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网站 | 网站申明 | 隐私条款 | 联系我们 |
主 办: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承 办: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自贡市丹桂大街196号 技术支持:蜘蛛网络
联系电话:0813-8107474 8105811 邮政编码:643000
备案号:蜀ICP备08003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