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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参保人员转出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保险 【浏览字号:   来源:自流井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事项依据 《自贡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第三条《自贡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三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在区本级已参加了养老保险
办理手续 1、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金《接收函》;2近期彩色个人免冠照片2张;3、本人的《个人账户手册》。
办理流程 1、统筹窗口现场核实并办理个体转出手续;2、再到基金财务窗口办理结转。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材料齐全,现场办理
费用情况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9时-12时, 13时-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2101621
监督电话 2103102
办理地点、邮编 自流井区政务中心社保局窗口 邮编6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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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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