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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工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保险 【浏览字号:   来源:自流井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事项依据 《自贡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第三条《自贡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三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已参保单位
办理手续 1、《建立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增加表》2份;3、《身份证》及复印件
3、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账户信息表》和基金转移资料。3、《企业职工增加申报表》2份。
办理流程 1、持《身份证》,在统筹窗口开具《接收函》;2、分类:⑴统筹外转入的,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基金转出15个工作日后→在基金财务窗口(或拔打2101621电话) 查询基金到账情况→确认基金到账后,持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账户信息表》和基金转移资料,在统筹窗口办理转入续接手续;⑵统筹内转入的,持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历年账户信息表》、《基本养老保险费转移情况表》、《养老保险账户转移信息表》在统筹窗口确认签字办理转入续接手续。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资料齐全,及时办结
费用情况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9时-12时, 13时-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2101621
监督电话 2103102
办理地点、邮编 自流井区政务中心社保局窗口 邮编6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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