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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核
养老保险 【浏览字号:   来源:自流井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事项依据 《自贡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自贡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第四、五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满15年(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0年)。
办理手续 1、《人事档案》及劳动保障局签字盖章的《退休审批表》;2、《职工减少表》(有欠费的打印欠费表);3、有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4、有增发养老金待遇项的,提供相关的原始依据;5、《个人账户手册》。
办理流程 1、分类:⑴单位有历史欠费的,在 窗口打印《单位欠款核定信息》→股室负责人签字→完清欠费缴款手续;⑵单位无欠费的(或完清欠费缴款手续后),在统筹窗口办理账户结转和打印《个人账户信息表》;2、当月5-25日将人事档案和《个人账户信息表》交退管股审批;3、本人到指定银行办理存折,接退管股通知后到社保局退管股办理登记。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9时-12时, 13时-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2106802
监督电话 2103102
办理地点、邮编 自流井区政务中心社保局窗口 邮编6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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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每月5-25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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