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经2009年11月30日自贡市自流井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卢红彤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幸福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樊树文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经济商务局(自贡市自流井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免去:
幸福同志自贡市自流井区工业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自贡南部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樊树文同志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游雪梅同志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东兴寺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谢华同志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新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潘浩波、罗兴艳同志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郭家坳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