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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物价局2010年上半年工作小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浏览字号:   来源:自流井区物价局

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发展的奠基之年。半年来,我局按照区委、政府和市物价局的安排和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不动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巩固回升、加快发展”工作基调,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主线,服务于“上规模、调结构、促消费、惠民生”工作大局,深化结构改革,改进结构监管,更加注重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保持监管总水平基本稳定,更加注重引导和规范市场监管,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服务于、服从于促进自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为促进自流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做出了应有贡献。较好地发挥了物价监督.检查.服务的整体功能,全面完成了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价格指数。1—4月物价指数3.85%。
        二、价格认证。1—5月开展涉案财物鉴证28件,总标的11.8万元。
        三、收费年审。1—5月我区共审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正本67个,副本67个(通过收费系统上报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52个,《收费许可证》副本52个,其中机关24个、事业单位28个,收费收入992.59万元),未录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正、副本15个,收费收入741万元。审验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正本35个,副本35个,收费收入5703万元;审结率达100%,合格率100%。经审验,注销18个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新核发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16个。加强了涉农涉企收费公示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了价格监测工作。一是推行了价格监督网络和价格监测网络建设,加大了价格监测力度,设立了7个价格监测站、点,形成了覆盖全区的价格监测网络,为及时、准确的上报省市下达的各项价格监测报表提供了可靠保证。截止目前共报出相关商品应急价格监测日报112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询报15份,农资价格监测周报6份,无迟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完成价格监测信息及相关信息6篇。二是按照规定开展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按时完成省市部署的成本监审任务。
        五、价格监督检查。1—5月我局共查处价格违规案件6件,经济制裁2500元。其中:罚款1700元(入库),退还消费者800元。
        一是加强了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在元旦、春节、灯会期间出动了92人次对大型超市、旅游景点的明码标价、临时停车场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商业网点、临时停车场133个,纠正不按明码标价27个,并对2个临时停车场点乱收费作出了1500元的罚款处理。
        二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市区德要求开展了行业协会专项检查。我局从3月20日—4月10日对自井辖区内的50多个行业协会进行了专项检查。
        三是开展了农业生产资料以及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各乡镇的27个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点进行了专项检查,无一违规行为发生。
        六、强化价格举报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1—5月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8件,查处4件,罚款1件,退还消费者800元。做到了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落实。加强了法规宣传,3月15日在东方广场与区消协组织开展“3.15”法制宣传,5月8日市、区物价局联合在汇东人人乐广场开展了依法治价、共建以纪念价格法实施十二周年宣传咨询活动。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着力改进价格调控监管。要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建立完善的价格实时监测、预警体系,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植物油、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动,及时发现影响价格变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当好区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二、进一步做好农村价格监管,促进新农村建设:完善支农惠农价格政策,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三、继续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关于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扎实开展清费治乱工作,通过优化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投资增长和经济景气回升。
        四、着力解决热点价格问题:要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价格问题。一是加强教育收费问题。二是加大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三是改进民生价格收费管理。
        五、着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一是要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二是要积极开展反价格垄断和欺诈工作。三是要加强经营者价格自律工作。四是要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五是要完善价格举报工作。
        六、着力夯实基础,促进价格工作上新台阶。一是健全价格法制,依法行政。二是加强价格监测分析。三是改进价格宣传工作。四是做好价格监审工作。
        七、做好价格认证:进一步拓宽价格鉴定认证工作新领域,切实做好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继续开展价格成本认证工作。
 
 
                           二0一0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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