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经2010年7月30日自贡市自流井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熊端萍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黎芬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罗大鸣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原保留待遇不变);
袁永书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曾知柳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李雪滔同志任自贡市第二十二中学校副校长;
江燕同志任自贡市第二十三中学校副校长;
龚梅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檀木林小学校副校长;
刘一兵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东方小学校副校长。
以上新提拔为副职的同志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