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自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关于彭莹等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2年02月03日 【浏览字号: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自井府发〔201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经2012年2月3日自贡市自流井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彭莹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刘意川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
      游雪梅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兼);
      高程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丁小桃同志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陈焰同志自贡市自流井区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陈嵩同志自贡市自流井区郭家坳街办事处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发表评论
 
附件:
 


 
| 自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网站 | 网站申明 | 隐私条款 | 联系我们 |
主 办: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承 办: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自贡市丹桂大街196号 技术支持:蜘蛛网络
联系电话:0813-8107474 8105811 邮政编码:643000
备案号:蜀ICP备08003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