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关于宋雪梅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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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类别:人事任免发布时间:2021-03-17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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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井府发〔20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经2021年2月26日自贡市自流井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宋雪梅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副局长(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
冯瑞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
何燕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基础教育中心副主任(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
李丽莎同志任自贡市第六中学校副校长(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
张雨果同志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免去其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邹国权同志任自贡市第二十三中学校副校长,免去其自贡市第三十五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江燕同志任自贡市德铭中学校副校长,免去其自贡市第二十三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
张湧涛同志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陈俊容自贡市自流井区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甘奎同志自贡市自流井区基础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陈永琼同志自贡市第六中学校副校长职务,保留副科待遇。
特此通知。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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